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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毛竹林部分立竹一次性采伐及销售权拍卖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编号: | ZC25JX11020175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毛竹林部分立竹一次性采伐及销售权拍卖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毛竹林部分立竹一次性采伐及销售权拍卖,挂牌价438,8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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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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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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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本次拍卖的是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毛竹林部分立竹的一次性采伐及销售权。标的坐落在广丰区大丰、大丰源、交溪、条铺、徐墩、张墩头,林地内种植的林木生长一般,无病虫害,山场的地势等级较高。毛竹林面积约7073.7亩,可采伐立竹总量约251334株,起拍价43.88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华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华辰评报字【2025】第0076号《评估报告》。 2.标的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现场了解周边道路状况,若因道路原因产生的所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理。转让方及拍卖公司不负责任何责任。 5.标的数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砍伐的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质量好坏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 6.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砍伐、装载、清运工作须在1年内完成,且砍伐、装载、清运、销售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 7.标的砍伐、装载、清运、销售等工作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民事、刑事、经济责任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8.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履约保证金10万元、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退回(不计息)。 9.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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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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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女士 程*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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