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上饶市本级]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采伐权转让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编号: |
ZC26JX11020935 |
| 项目名称: |
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采伐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采伐权转让,挂牌价247,537.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具体信息: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采伐权转让,整体起拍价:24.7537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备注:标的物具体位置以卫星图片为准。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字第193号《评估报告》。 2.标的位置、状况、数量、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已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转让方按实际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届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和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并缴纳4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采伐、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付清应付价款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毛竹采伐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6.本次拍卖标的为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不含木材,受让方如因生产修路需要,可用挖机将树木移至路边,但绝不允许采伐下山),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私自超越中标面积砍伐,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7.标的采伐、清运等相关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应确保采伐、清运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采伐、清运过程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8.受让方须在标的物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砍伐、装卸、转运工作,在砍伐、装卸、转运标的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完成采伐,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书面延期申请材料,且需获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延期采伐、清运工作,但不可超过30天。若砍伐、转运工作到期不履行合同,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9.因采伐区域临近旅游区,受让方需在不损坏旅游景点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伐作业。同时在采伐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森林防火,确保标的物周边林木、植被的安全,一旦失火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在砍伐、装卸、转运标的物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标的物交付后的使用用途、去向等问题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
|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晟阳拍卖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晟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徐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拍卖地点: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抵作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晟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徐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先生 |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