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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由于系统原因,原定施工端口无法发布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的发布端口为设计端口。现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资料上传相关要求作出变更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3页3.4.1条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到账。 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下列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电子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帐户: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1、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操作详见关于非电子开评标类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更新上线通知)。 2、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ztb.jxfz.gov.cn)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或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服务热线:400-000-2308。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13页3.4.1条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或施工任一成员基本账户均可)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下列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帐户: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1、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操作详见关于非电子开评标类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更新上线通知)。 2、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https://www.yichunjinfu.com/home)进行开具,也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两种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开具,与银行转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受系统限制,施工单位无法正常上传资料的,可由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主体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除本次澄清调整内容外,其余所有事项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