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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JY26JX04021238 |
| 项目名称: |
橄榄山路11、13、15号(原档案馆、原看守所)资产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橄榄山路11、13、15号(原档案馆、原看守所)资产租赁权,挂牌价1,6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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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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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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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项目简介: |
橄榄山路11、13、15号(原档案馆、原看守所)资产租赁权概况: 1、经营项目:研学基地。 2、招租地址:庐山牯岭镇橄榄山路11、13、15号,建筑面积约3709.76平方米(以实地勘察面积为准)。 3、招租年限:交付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4、招租底标:首年度保底收益 168万元;竞租保证金:50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先行联系出租方,双方共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查,确认标的物的具体范围、坐落位置等信息。未经出租方确认而擅自勘查,所导致的误勘、地址不符、标的面积和范围认定错误等一切后果,以及因此对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及因弃标造成的空置期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合作方前期参与场地装修规划设计,装修工作由甲方负责,中标人以出租方交付时房屋的实际现状为准,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按最终交付配置提供,合作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使用功能。中标单位或个人需要进行装修、改建、升级等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增容、管线改造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增容改造等相关费用。 3、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综合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总额的20%),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单方面违约,竞拍保证金概不返还。 4、由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山商管公司”)作为本项目合作主体。 5、房屋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并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范围仅涵盖房屋主体结构,不包括乙方自行添置的装饰装修、家具、电器及其他室内财产等。保单原件由甲方负责保管(保险金额按每年保险公司核算价值为准)。 6、标的物经营收入必须纳入文旅控集团统一收银系统。承租人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庐山市注册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营业收入必须进入该公司,并积极支持升规入统工作。否则如未按要求纳入文旅控集团统一收银系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综合保证金不退。 7、标的物交付之日即合同租期开始之时。 8、其他事项详见该标的物合同。 9、年度保底收益:年度保底收益起拍价作为招租标底价格。项目中标后,年度保底收益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基数,第二年的保底收益在第一年中标成交价基础上递增3%,第三年保底收益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3%,后期缴纳保底收益金额以此类推。首年度保底收益以交付之日起计算,不满一个自然月按一个自然月计算收取。尾年保底收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收取。中标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付首年度保底分成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缴付下一年度保底收益金额(支付至庐山商管公司指定账户)。 10、合作期间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超出500万元部分,庐山商业公司按15%计提分成。以合作方真实经营台账、收银系统数据及税务申报记录作为营收核算依据,各方均有权核查,核算产生的手续费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11、超出500万元营业收入分成部分:于当年10月10日双方依据合作方真实经营台账、收银系统数据及税务申报记录进行核算,核算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合作方须将该部分分成足额支付至庐山商管公司指定账户。 12、橄榄山路13号属于庐山历史文物(别墅建筑)。竞标人须在竞标前前往庐山文物保护中心,了解该类历史文物(别墅建筑)的装修要求及报批流程。中标后若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须聘请具备文物保护相关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单位开展装修设计工作,且装修设计方案须报送文物保护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经批准后,须聘请具备文物保护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方可施工。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文物保护专家评审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装修改造,严禁破坏文物建筑原有结构风貌及周边环境。若因中标人未按庐山文物保护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开展装修工作而造成任何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标单位或个人需持有营地、基地运营、酒店管理、旅游服务、研学实践等相关业务资质;中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或食品事故,且无行政处罚记录。中标单位或个人须具备成熟运营能力与专业团队:须有持证专业人员(包含教育咨询、课程开发、旅游服务、研学实践、应急救护等相关领域)。同时具备完善成熟的课程体系与安全应急预案,课程内容需符合教育主管部门规范要求、主题鲜明且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完成研学接待、食宿安排、交通保障、安全管理等全流程服务工作。 14、竞租人在竞标前应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充分了解本标的经营所需各类证件的办理条件、流程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竞租成交后,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办理全部经营所需证照,并承担所有费用。若标的物运营涉及餐饮、住宿服务,中标人须同步取得食品经营、卫生、消防验收合格证等专项许可证且符合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15、本次拍租标的中,可能存在渗水情况,标的物现状可能存在其他未详尽列明的瑕疵或隐患。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勘察情况为准。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拍租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质量、面积等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因此接受任何形式的异议、索赔或退标申请。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实地查看标的,谨慎决策自己的参拍行为。 16、出租方负责将水、电管线铺设至入户端口,并安装独立水、电表。水、电表端口至房屋内部的管线、室内装修所涉及的水电管道铺设、改造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改造部分的安全与维护责任。 17、标的物经营收入必须纳入文旅控集团统一收银系统。年成交租金超20万元(含20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庐山市注册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营业收入必须进入该公司,并积极支持升规入统工作。否则如未按要求纳入文旅控集团统一收银系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综合保证金不退。 18、中标人应于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的50%支付至庐山商管公司指定账户。若中标人单方违约,已缴纳租金将不予退还。剩余的首年度保底收益在标的物交付之日一次性缴清。 19、中标单位或个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营地、基地管理规定,确保运营合法合规。该标的物仅可用于研学、综合实践、科普或劳动教育,严禁擅自变更业态、转租或进行违规经营活动;标的物必须通过消防验收,不存在安全隐患,无地质、环境风险等问题,危险区域应设置防护警示标识,配备齐全的应急设施,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同时,需购买场地与师生全方位覆盖的保险。 20、中标单位或个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将营地运营、基地运营、酒店管理、旅游服务、研学实践等相关业务资质文件报送甲方。若中标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资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关系,且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21、为维护景区运营秩序,中标人中标签约后,如需对标的物装修改造,须严格遵守景区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1)乙方应在门店交付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装修报批手续;若未通过,需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完整材料,确保装修合法合规。(2)装修方案审批备案通过后,乙方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施工作业。(3)装修施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尽快开业运营,自觉维护庐山景区经营秩序与品牌形象。若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及相关规定办理装修报批、施工等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所有已缴纳费用。 22、本次拍租标的,须实行污水分流(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卫生间等)。承租人应在装修前对接牯岭镇相关部门完成排污分流方案的报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完成污水分流或未履行报批程序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23、本次拍租标的,须按照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门,并经消防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24、维修、改造及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须按照景区及牯岭镇环卫相关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清运,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违规堆放或抛洒所引发的责任与损失,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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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竞买人须交纳相应数额的竞租保证金到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保证金不充抵成交款。 4、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参与交易的资格。友情提示:建议至少在离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和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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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承租人须完全响应业主单位的业态要求。 2、拍租成交后,当事各方均不得反悔。中标人须自成交之日起2日内与江西泽泓司辅拍卖有限公司(谢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3、拍租成交后,中标人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中标人未按约定支付拍租款项的,保证金或定金不予返还(并优先用于充抵拍租佣金及成交价款),并按成交价款支付每日1%的违约金。超过交款期限五日仍未付清成交款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本次拍租成交合同,并对拍租标的再行拍租。若拍租标的再行拍租,原中标人应当按《拍卖法》及《江西省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本次拍租中委托人及中标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即总租金(首年租金*总招租年限)5%的佣金。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本次拍租价款时,原中标人应当补足差额。(按《拍卖法》的原则处理)。 4、如拍租发生法律纠纷,由庐山市人民法院管辖。若因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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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CA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东方俊园702室(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标的保证金数额大于等于一万元时,请使用一类银行卡进行保证金转入操作,非一类银行卡入账后,因银行卡限额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款延迟、退款异常等问题,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4、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入账,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以及非报名人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应从其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出,公司法人报名应从同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买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网络竞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起,自由竞价时间5分钟,限时竞价120秒,加价幅度以系统提示为准。 7、竞租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网络、系统、操作失误等原因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8、网络竞价成功后,承租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成交日后2日内到江西泽泓司辅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承租人在拍租当日年租金成交价的0.1%向拍租人支付拍租佣金。 9、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及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后,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承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未竞得人的按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 二、挂牌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 三、标的展示地: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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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梁先生(标的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谢女士(报名咨询) 技术支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咨询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到周日:8:00-17:30) 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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