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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59号)、《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开江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议稿)的批复》(开江府函〔2025〕869号)要求,现将公开遴选开江县2025年县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
开江县2025年县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开江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持续提高。
三、建设内容
从全县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至少1个粮食科技示范基地),统一树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内容”标识牌,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突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组织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实验示范和实训活动。
四、项目资金
本补助资金共8万元,单个县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补助4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方案编制、审批等工作时间)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粮油类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水产类经营规模200亩以上,且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具设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所,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或有农业科研单位作技术依托。
3.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引进和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要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强的市场需求,能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化开发,从事农产品生产必须实行无公害或绿色、有机标准化操作规程,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致富。
4.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应具有经营满1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资格,近一年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
3.试验示范基地初步名单确定后,经局党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县级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及农业生产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五)示范基地应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
3.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七、其他
(一)材料报送
1.填写申报表(附件1、2),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等资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补贴资金投资计划、试验示范及效果分析等)。
3.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材料。
4.其他要求: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书,一式3份,报名时一并报送。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月5日,逾期不收申报资料;
地点:开江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宣传股;
联系人:唐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本公告解释权由开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附件:开江县2025年县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