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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2026〕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杨村镇杨村社区湾塘组、仁和集镇农民集体、冶山镇汴桥村金庄组、郑集镇船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 序号 |
地块 名称 |
用地位置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1 |
地块1 |
杨村镇杨村社区湾塘组 |
安徽百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百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百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百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
| 2 |
地块2 |
仁和集镇仁和社区 |
天长市固而美锅炉钢结构有限公司 |
天长市固而美锅炉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安徽荣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仁铝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地块3 |
冶山镇汴桥村金庄组 |
空地 |
空地 |
天长市成清塑业有限公司 |
空地 |
| 4 |
地块4 |
郑集镇船塘村 |
耕地 |
空地 |
天长供电公司郑集35kV变电站 |
空地 |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天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天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杨村镇、仁和集镇、冶山镇、郑集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杨村镇、杨村社区、湾塘组、仁和集镇、仁和社区、冶山镇、汴桥村、金庄组、郑集镇、船塘村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天长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ch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杨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年成,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仁和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宏远,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冶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叶国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郑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叶柳,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