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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医养联合采购项目
招商 调整公告
一、原招商公告合作条件第二条描述有误,调整为:“2.项目收入需先进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实行统一管理。招商人按项目毛利润的30%提取分成;剩余70%利润归中选合作方所有;招商人将按照项目实际回款比例,按时向中选合作方支付对应款项,确保合作方合法权益。”
二、原招商公告7.3条对竞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为避免理解歧义,现调整为:“(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不需提供资质证明。(2)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特此通知。
招商人名称:遵义湘江医养健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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