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平安保险”及“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采购的澄清说明(二)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6-16
发布于
贵州安顺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平安保险”及“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采购的澄清说明(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平安保险”及“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收到投标人针对该条款的质疑,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认真研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并更正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更正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生平安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业务中的责任保险。同一家保险公司依法不得同时经营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业务(除经批准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外,但责任险明确属于财产险,不得兼营)。因此,本项目若仅允许一家保险公司投标,将导致该公司可能无法同时合法承保上述两类险种。为保障项目合法合规实施,并维护各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益,现决定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二、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采购文件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条款,现更正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其中承担“学生平安保险”业务的成员须具备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资质,承担“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业务的成员须具备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

三、其他说明

请各投标人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原采购文件中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

特此说明,望各投标人知悉。

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