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一期)办公设备(三次)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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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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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17页第8项中“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兴义市住房和城多建设局,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实施的监督。” 现更正为:“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单位: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入口处金地上品小区C栋;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xyzjj0859@163.com”。 2、原招标文件第19页10.3“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现更正为:“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不得使用印章”。 3、原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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