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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遵市发改审批建设〔2025〕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2.2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为4495平方米,其中:一楼为疫苗临床试验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中心、职业健康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为病媒生物实验室;三楼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四楼生物大分子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及相关实验室。
2.3项目估算总投资:6249.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1561.46万元。
2.4磋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指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监理(指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其他服务(指外部协调工作)。
2.5监理工期:约100日历天(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说明函;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28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6年02月03日9:00-12:00、14:00-17:00在 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贵州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026年01月28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6年02月03日9:00-12:00、14:00-17:00在 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贵州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预计为2026年02月09日14时00 分,地址为: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贵州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若本时间和招标文件不吻合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6.2 逾期未送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伍云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贵州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
联 系 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编: 5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