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冷却塔填料及收水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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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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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文件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拟对*开通会员可解锁*冷却塔填料及收水器进行采购,现公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方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名称地址: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王庄乡(金阳客车站坐鸭池河方向车)

物流参考:贵阳—王庄走贵黔高速王庄收费站出(40公里)

商务咨询联系人:雷祖珺*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名称: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冷却塔填料及收水器采购

三、项目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方式:询比价

四、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或技术指标

采购数量

1

冷水塔填料及收水器一批

详见报价函

322

注:由于生产计划导致使用数量发生变化时,在合同中可进行调整

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2)报价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报价金额;

(3)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报价人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4)报价人应不属于存在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报价人。

(5)能够遵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竞价规则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竞价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没有被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企业。

(二)、证明报价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模板:附件一)

3)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报价人);

4)授权委托书((模板:附件二、三)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附件四)

6)承诺书(模板:附件五)

7)账户确认函(模板:附件六)

8)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供货合同或者发票扫描件(首次合作供应商提供)

9)报价产品检验报告

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1、商务报价构成

(1)报价函(见附件),所报单价需包含 13%专用增值税、技术服务费、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杂费等费用。

(2)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已纳入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系统的,可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2、原则上不进行议价,请报价人予以留意。在本次采购流程中,存在单项或多项独立中标的可能性,建议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及方式:

(1)为确保报价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我们将实行统一时间段内的报价制度。任何通过业务员邮箱或微信发送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

(2)请将上述两份报价文件分别制作(注释分别为 XX 公司商务报价、XX 公司资格证明文件),并盖章扫描后(PDF 格式)发送至我公司指定的报价接收邮箱:gzhjswb@163.com。邮件主题及报价文件的命名规则应为:雷祖珺 - 冷却塔填料及收水器 -(报价单位公司名称)。

(3)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点前。

报价人在上传文件前,务必确保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能够正常打开(若加密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密码),因无法正常打开报价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方综合评判后,可认定报价文件无效:

1. 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 报价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者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难以辨认,重要之处修改未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3. 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未作响应;

4. 报价文件逾期送达;

5. 存在串标或哄抬标价的行为;

6. 本项目不同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的IP地址相同,或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手续;

7.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八、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解释

1.为便于采购流程的顺利进行,采购方有权在开价后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解答。报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所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而这些回复将构成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2.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九、其他相关事宜

1、交货期:按照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完成到货;交货地点: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交货流程:请在货物预计抵达公司的前一天,通知我们预计到货时间——前往商务经办人处领取到货单——前往综合仓库进行验货卸货(送货人员需携带加盖鲜章的送货清单、货物的合格证或检验单鲜章版)。注:周一至周四到货,收货时间为上午8:30 - 11:00,下午14:30 - 16:00,卸货时可能会出现排队等候的情况,请知悉。

2、结算数量:货物到达采购方现场后,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3、付款方式:货物到货并经采购方表观验收合格后,按照到货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购方收到发票后及时结算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及电子承兑汇票均可。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商务综合评定,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6、违约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因中标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方逾期交货的行为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每日按逾期交付标的物总价的0.3%向采购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因逾期交付标的物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赔偿采购方的损失。

(2)若因中标方责任导致货物延迟交付超过20天,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责任。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合同解除后产生的相关问题。

7、本采购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次采购项目的最终决定权归采购方所有,且采购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本次采购及中标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报价单位在报价前必须仔细审阅上述条款,一旦报价并加盖公章,即表示同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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