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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直管区城市道路路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直管区城市道路路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安新区直管区城市道路路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路灯设施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对变配电设施、线路设施、照明设施开展日常检查、检测、维修、更换等养护工作,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0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