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伊犁钢铁1#、2#高炉热风炉环保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钢铁1#、2#高炉热风炉环保改造项目(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伊犁钢铁1#、2#高炉热风炉环保改造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
2.3建设规模:1262.56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对伊犁钢铁炼铁工序1#、2#高炉热风炉合建一套风量 17 万Nm3/h固定床逆流钙基脱硫系统,含吸附系统、装卸料系统、烟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等,满足热风炉烟气脱硫需求。配套建设土建、地下设施(沟、道)、总图运输、供排水系统、暖通系统、仪表及自动化、供配电、电信、消防、保温等。
其次根据可研、技术约定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专篇编制(含安全、职业卫生及其他报验、验收、报备等手续所需的各项专篇)等全部EPC工作。
详见技术附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并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不算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须使用下载或扫描的电子证书(请登录)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具有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6)投标人未被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