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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市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纤维胆道镜;(002)肺功能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纤维胆道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一致);(002肺功能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一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开标地点:营口市
七、其他预算金额:28.5万元最高限价:纤维胆道镜1套22万元、肺功能仪1台(呼吸内科)6.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购买招标文件电子回执凭证;上述3项的扫描件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营口市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未经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