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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新疆金融监管局公车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金融监管局公车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新疆金融监管局单位的汽车车辆实施维修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