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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华中学北辰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勘察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ZC-2026-3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新华中学北辰学校高中部健设项目勘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983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新华中学北辰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勘察服务。服务内容为1、现场作业:包括现场钻探、定点测量、现场取样(取原状土试样、取水样)、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2、室内试验:开展含水率、密度、颗粒分析、液限、塑限、压缩、渗透、水质简分析等试验:3、报告编制:完成勘察报告的编制、审核及提交工作:4、附加服务:收集和分析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区域的地质、地形地貌条件等资料,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岩土工程参数;评估场地类别、地基承载力、边坡稳定性、地下水对基础的影响等因素:提出基础形式建议、地基处理方案及其他相关建议,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新华中学北辰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新华中学北辰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勘察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8、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