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安防系统新增及维护改造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20
发布于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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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安防系统新增及维护改造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5-H-5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安防系统新增及维护改造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60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防系统新增及维护改造服务项目(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安防系统新增及维护改造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安防系统新增及维护改造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评审通过资格审查。
五、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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