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河南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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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CZB45-2511031

2. 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5.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遴选两家供应商为信阳市中心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5.3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颗粒剂。

2.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 00-12: 0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报名。以上内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3. 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另行通知

3. 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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