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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东省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医务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2-SFCX25DG175C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医务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7,200.00元
采购需求:医务社工服务采购一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二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相关响应文件格式作出响应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2)-4)项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领购
(2)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须在领购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任何投标人因逾期报名或误缴费用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领购价格:人民币3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