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推荐》山亭区中小学 (含幼儿园)大宗食材定点供货商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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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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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推荐》山亭区中小学 (含幼儿园)大宗食材定点供货商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ZZ-2026020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亭区中小学 (含幼儿园)大宗食材定点供货商选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所属学校 (含幼儿园)大宗食材定点供货商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中标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综合果蔬类 (蔬菜、水果, 豆制品) ; (002) 大米 (含杂粮) 面食糕点甜点饼干类; (003) 面粉类; (004) 食用油类; (005)猪肉类 (冷鲜肉);(006)鲜牛羊鲜禽肉及冷冻产品类 (含禽肉类制品及冻品);(007)蛋类(生,熟皮蛋不含去壳)及水 (海)产品类(鲜) : (008) 调味品、干货类; (009) 牛奶类; (010) 餐厨用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综合果蔬类 (蔬菜、水果,豆制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 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

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2大米 (含杂粮)面食糕点甜点饼干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 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3面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 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B、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4食用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5猪肉类 (冷鲜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

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6鲜牛羊鲜禽肉及冷冻产品类 (含禽肉类制品及冻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 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7蛋类(生,熟皮蛋不含去壳)及水 (海)产品类 (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8调味品、干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09牛奶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 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010餐厨用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A-I包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

包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 (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须具备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 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品牌,所供产品需为市场流通产品,不可用专供或特供产品替代;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

4、投标人枣庄市境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包括自有或租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9、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款。;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A-I包投标人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C、D、H、I包可提供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H、D、C、B、I、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生产企业按需 准备资料;E、F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厂家一级本地区代理授权或双方代理授权合同(E包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猪肉类还 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生产企业按需准备资料。供应商不可随意更换供应 品牌;4)提供枣庄市内固定场所的证明材料;自有房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期满足一年及以上或续期合同满足一年及以上 (截止投标报名前的支付记录 或发票)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它能够合理合法证明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材料。材料中的房产所有权人、承租人或使用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五、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七、其他

特殊说明:本项目A-I包兼投兼中,兼中不超过3个包。J包不能与其他包段兼投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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