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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招标@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SEF - CS - 260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40万元,招标人为荆门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新生儿监护仪)3台、2.新生儿喉镜1台、3.胎心监护仪4台、4.胎心多普勒仪4台、5.心电监护仪(病人监护仪)1台、6.新生儿便携式血氧饱和度监护仪3台、7.成人便携式血氧饱和度监护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3台。货物的具体内容、服务地点、质保期、主要技术和配置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 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携以下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领取;③本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包含的相关有效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到现场获取。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 递交方式:荆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 开标地点:荆门市
七、其他
1. 项目编号:HBSEF - CS - 26015
2. 项目名称: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46.40万元;
5. 最高限价:人民币46.4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6. 项目需求:荆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新生儿监护仪)3台、2.新生儿喉镜1台、3.胎心监护仪4台、4.胎心多普勒仪4台、5.心电监护仪(病人监护仪)1台、6.新生儿便携式血氧饱和度监护仪3台、7.成人便携式血氧饱和度监护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3台。货物的具体内容、服务地点、质保期、主要技术和配置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