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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卢旺达那巴龙格河二号水电站项目视频监控采购合同谈判采购公告
二、采购项目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卢旺达那巴龙格河二号水电站项目
2. 采购内容和范围:那巴龙格河二号水电站位于卢旺达北部省与南部省交界的那巴龙格河干流上,坝址距首都基加利约27km,距公司卢旺达代表处约44km,是卢旺达那巴龙格河多功能项目的一期工程,工程开发任务为防洪、发电、下游生态流量泄放,兼顾下游灌溉用水泄放,项目总建设周期56个月。
本水电站正常蓄水位1410m,正常运行低水位1409.5m,极限死水位1398m,总库容约8亿m3,挡水建筑物最大坝高61m,电站装机容量43.5MW,装机3台,单机容量14.5MW,额定水头49m。本次采购视频监控,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
3. 供货范围
响应人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指导、培训、参加现场调试和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本合同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响应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谈判项目的授权书,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协议或承诺书。
1.3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1.4响应人的技术资质要求:近10年内必须具有为海外项目提供过类似产品业绩5项;
1.5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响应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2.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四、邀请确认
贵单位若有意参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