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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91批集中(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业 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信息服务费(元)
1
DNEB-19
D91-19 扎哈淖
尔分公司(扎铝二期)残极人工处理服务
对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扎铝二期)残极人工进行处理,包括使用人工或设备对电解返回的残极组进行处理。包括残极表面覆盖料清理、残极脱离导杆组处理、磷铁环脱离导杆组处理、将经过处理的导杆组卸至导杆转运架上、压脱后残极转运、压脱后磷生铁转运等残极导杆组全流程处理服务。
计划服务期:180 日历天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1
D91-19 扎哈淖尔分公司(扎铝二期)残极人工处理服务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1)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 项及以上工业生产运行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2)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3)项目负责人(1 人):
①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员(1 人):
①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18 日23:00 至2025 年11 月24 日1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