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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BH-2026-01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医院拟采购皮肤影像处理系统1台,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
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递交地点:辽宁抚顺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抚顺市。
七、其他
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H-2026-0110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采购需求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医院拟采购皮肤影像处理系统1台,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抚顺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