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综合楼(原市档案馆)院内附属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21
发布于
湖北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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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综合楼(原市档案馆)院内附属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2026-ZFCG-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6-00012

3、项目名称:鄂城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综合楼(原市档案馆)院内附属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643096(万元)

6、最高限价:85.643096(万元)

7、采购需求:

凤凰法庭审判综合楼(原市档案馆)院内附属,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建筑业) (2)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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