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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润滑油公司氢化牛脂基伯胺98%招标胺类氢化牛脂基伯胺(98%)工业级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润滑油公司氢化牛脂基伯胺98%公开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胺类氢化牛脂基伯胺(98%)工业级
180.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企业,须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满足以下条件的视为生产商: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②投标人为总公司,投标产品由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12个月的标的物全项目检测报告,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满足全部招标技术要求。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不存在会影响后续框架协议执行的法律纠纷,或预见可能存在影响后续框架协议执行的法律纠纷,或因涉及相关法律纠纷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学品投标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