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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标讯: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6-GD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1.00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为保障集团公司各信息化系统运行网络安全,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系统中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运用网络安全技术和服务,防御集团公司各管理系统及生产系统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外部网络攻击,增强面对网络攻击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地防御集团公司各信息化系统可能发生网络安全问题。第五章明确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要求中标企业应对集团公司188个业务系统(其中管理系统22个、生产业务系统166个,详见附录),进行网络安全监测、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及系统网络安全应急防护等服务,保障各系统安全运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其中1、2、3、4、6、8号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5、7号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个月;9号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有丰富的安全事件分析经验,能主导公司级重大安全事件的分析调查工作,条理化协调各类资源开展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并能解决安全事件调查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能通过安全事件得出安全管理的核心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的相关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注如投标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9.如投标人是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的,需取得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1份)以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的证明资料(如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3)法人授权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近三年(202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8)开户许可证明材料。(9)如投标人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的,需取得投标人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证明材料。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七、其他
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6-GD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为保障集团公司各信息化系统运行网络安全,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系统中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运用网络安全技术和服务,防御集团公司各管理系统及生产系统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外部网络攻击,增强面对网络攻击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地防御集团公司各信息化系统可能发生网络安全问题。第五章明确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范围:要求中标企业应对集团公司188个业务系统(其中管理系统22个、生产业务系统166个,详见附录),进行网络安全监测、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及系统网络安全应急防护等服务,保障各系统安全运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其中1、2、3、4、6、8号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5、7号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个月;9号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有丰富的安全事件分析经验,能主导公司级重大安全事件的分析调查工作,条理化协调各类资源开展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并能解决安全事件调查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能通过安全事件得出安全管理的核心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的相关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注:如投标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如投标人是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的,需取得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1份)以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的证明资料(如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9)如投标人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的,需取得投标人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