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洛阳市启明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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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洛阳市启明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BZ-2026-1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启明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按14元/学生/天标准提供午餐服务,招标人为洛阳市启明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洛阳市启明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BZ-2026-10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元/学生/天标准提供服务(午餐),最高限价:14元/学生/天标准提供服务(午餐)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洛阳市启明小学学生校外供餐采购项目,学生约266人,配送天数每年约为180天,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拟选定优质供餐企业为学生供餐,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与保障;

-供餐企业应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微利经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家长支付

7.服务期:一年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9.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创新及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3.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餐的清真食品为自有生产,需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如为非自有生产,需提供食品源头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

3.3投标人须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各项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连同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采购文件;

-也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3.售价:300元/套。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1.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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