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2-26
发布于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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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J2602-HN-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2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应将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作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能提供原件的,投标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受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602-HN-002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神经内科神经心理认知评估训练系统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8、质保期:整机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每年由维修工程师提供至少2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

9、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2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应将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作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能提供原件的,投标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本次采购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由代理公司存留)。报名通过即可获取磋商文件。

3. 售价:500元/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

六、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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