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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高级中学食堂与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高级中学食堂与宿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977705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高级中学食堂与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高级中学食堂与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高级中学食堂与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开标地点:盘锦市
七、其他
一、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
时不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三、项目需求:
盘锦市高级中学食堂与宿舍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
(1)如法人参加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
(2)如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投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需加盖公章);
(3)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