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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招投标: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BA-ZXZC-B26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一、招标条件
本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46,750.00元,招标人为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茂名滨海新区莲头岭区域文旅开发与产业项目的建设工作,拟通过发掘月亮湾(巴布几内湾)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度假文旅景区。为做好前期项目策划,现阶段公开向社会进行项目策划服务的市场调研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或远程登记。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茂名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茂名市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
项目编号:SM-BA-ZXZC-B260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含税):¥2,846,750.00元
项目需求:开展茂名滨海新区蔚蓝海岸·莲岭生态艺境文旅开发与产业策划项目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策划初稿,根据初稿反馈意见2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调整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另外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交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以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5. 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茂名市
3. 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或远程登记。
(1)登记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复印件;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③领购招标文件登记表;
(2)采用现场登记的,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第(1)款登记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代理机构办公地址进行登记;
(3)采用远程登记的,领购招标文件时应先将第(1)款登记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代理机构邮箱,资料齐全无误后完成缴费并将登记资料(一式两份)寄送代理机构完成登记。
4. 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其他特殊说明: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前,如需进行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招标人仅提供配合服务,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由投标人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1.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文件后不参与投标活动,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将放弃投标的说明(加盖公章)以邮件或现场递交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2. 如投标人确认不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可采取邮寄、他人代送等方式将投标文件提前送达开标地点(以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递时间),但邮寄、他人代送过程中出现的文件损毁、逾期送达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投标人放弃参加开标会议的权利并认可开标程序及开标会议记录的内容。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