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第八师一五O团供热中心锅炉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五O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对“第八师一五○团供热中心锅炉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SG2025B-125
项目名称:第八师一五O团供热中心锅炉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需求:第八师一五O团供热中心锅炉除尘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提供兵团政府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文);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oo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请提供企业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函一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采购文件,地点:石河子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