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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小微再生资源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小微再生资源服务项目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鹿发改城市[2025]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505.00㎡(约合9.7575亩),总建筑面积3127.92㎡。主要建设内容:仓库两栋,建筑面积3127.9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完善项目区的道路硬化、绿化以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3 总投资:约325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施工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 00 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8 时 00 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