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济南供电段、青岛供电段加装智能电能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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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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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济南供电段、青岛供电段加装智能电能表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济南供电段、青岛供电段加装智能电能表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件1(远程抄表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1(远程抄表装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1.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5.投标者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6.报名供应商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经查实,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3.1.7. 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期内,未被国铁集团纳入因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而暂停合作关系的要求。

3.1.8.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9.投标人近5年内承包过招标范围内相应项目,至少提供一个成功运营1年及以上的远程抄表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用户使用良好情况说明。

3.1.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1.11.设备购置费含调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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