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犍为县城乡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河东水厂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4
发布于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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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犍为县城乡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河东水厂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犍为县城乡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河东水厂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9-51*开通会员可解锁*-335315】FGQB-01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犍为县

2.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X144县道至新庙子DN200输水管道约4.1Km,配套建设一体化加压泵站及200m3不锈钢水箱一座;(2)改造河东水厂及配套设施;(3)新建高位水池及加氯间一座。

2.3 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

(2) 施工: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并满足施工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7 标段投资额 2986.85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 家;(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5)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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