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年宿迁市机房分布式光伏采购项目(第二次)[ZJZT-2026-10702]询比(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年宿迁市机房分布式光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年宿迁市机房分布式光伏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6-10702)
2. 采购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4. 采购预算 :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总价54434.13元;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14785元,含税16707.05元,税率13%;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34612元,含税37727.08元,税率9%。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7. 本项目最高限价 :供应商报唯一折扣(非OFF),折扣(非OFF)=1-下浮率(%),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非OFF)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按需采购支架、基础预制块、电缆、辅材及连接件等,完成支架基础施工、支架安装、光伏设备安装、系统集成、并网调试及试运行。
2. 实施地域 :江苏省宿迁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 质保期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
6. 承包方式 :包部分包料。
7.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8. 技术标准要求 :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 财务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企业资质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不限,许可类别须包含承装和承修);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换领相应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4. 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员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至少1人;
(4)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至少各1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响应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注:社保若非供应商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供应商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委托协议等)。
5. 业绩要求 :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光伏施工类或光伏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1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时提供多份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6. 控股管理关系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 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人民法院判定犯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人民法院判定犯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完成整改或执行完毕的除外);
16.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江苏省或宿迁市供应商黑名单,且禁止交易期未满的;
17.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江苏省或宿迁市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禁止交易期内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二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
3. 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2. 递交地点 :线上递交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徐梦莹(*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