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井下矸石排放外委服务(七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井下矸石排放外委服务(七次)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掘进矸石外运服务,每月清运量约为1.1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井下矸石排放外委服务六次)
2.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井下矸石排放外委服务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运输、装卸达到环保要求
2.7项目预算:4.95元/吨(含税)、4.54元/吨(不含税)
2.8投标保证金:9000元(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金融、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函需提供防伪码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完整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人员要求:司机具有与车型、车辆用途相符的架驶证、上岗证,司机年龄60周岁以下,司机数量至少与运输车辆数量相同。(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4运输车辆要求:①载货汽车(自卸汽车)载重不小于10吨;②前后轴距不超过17米;③自有或者租赁车辆必须是合法营运车辆,数量不少于3台;④已缴纳当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⑤具有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提供以上车辆行驶证、营运证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证明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租赁车辆同时提供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3.5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 9 时 00 分 至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 00 分,投标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地点为 黑龙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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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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