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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关于: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QCDZQ-KYCT0413)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500.00 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开源创新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已有的停车场(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在公共停车场内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改扩建公共停车场(位)、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路内停车管理系统、视频监控与安防系统;更新大足区立体停车楼内相关设备设施(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
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3 年或 2024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 1.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或(3)。
2. 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1.3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1.4 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即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谈判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交费方式:现金);2.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3. 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
七、其他
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2026 年 04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DZQ-KYCT0413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智慧停车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投资(万元):165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16500.00
采购需求:对已有的停车场(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在公共停车场内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改扩建公共停车场(位)、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路内停车管理系统、视频监控与安防系统;更新大足区立体停车楼内相关设备设施(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大类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商品数量
1 露天停车场设备设施 整套车牌识别收费管理系统 AK-P816 套 94
2 停车场成套高清监控系统 6TB IP66 14*16*4 套 94
3 成套 PLC 控制柜 IP65 220V 套 94
4 欧式箱变变电站 YBW-400KVA 台 94
5 成套钢结构汽车遮阳雨棚 Q235A 套 42
6 占道停车位设备设施 地磁感应车位传感器系统 PD80-PRO-jZB 套 8250
7 高位视频智慧停车收费系统 HIM-4MP-8 套 1950
8 智能地锁升降机套装 SOC 套 2140
9 城市停车综合运营系统 控制中心操作台 FC-100RT 套 4
10 中心控制主机 IPC-610L 套 4
11 不间断电源 UPS 6KVA/4800W 台 20
12 PDU 电源分配单元 GNE-16A108 台 32
13 PLC 控制机柜 SIEMENS 台 24
14 动力柜 X-21 台 30
15 运营中心整套监控系统 DS-2CD3T46WD-I3 套 2
16 指挥中心 LED 大屏 3*1.5*12 台 1
17 数据可视化大屏系统 MT-HC0808 套 4
18 停车场中央管控平台系统 JSDZ0212B 套 2
19 网络交换机 H3C S6805-55HF-G 台 6
20 光纤交换机 DS-C9148S-12PK9 台 6
21 数据存储服务器 NF5270M6 台 20
22 算力服务器 G5500 台 16
23 空调及新风系统 QFA-D800R 套 8
24 弱电配电箱 800*1000*300mm 台 18
25 变压器 S13-M-1000KVA 台 8
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12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
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3 年或 2024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 1.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或(3)。
2. 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1.3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1.4 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即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谈判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方式:1.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交费方式:现金);2.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3. 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重庆市大足区公共停车场(位)智能化改造工程:
保证金金额:5000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其他:
1、★工期: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天。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工程保修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工程安全要求: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6、★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4 个月。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