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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整流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发包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整体进度:已立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宁张公路26.6 公里处。
计划工期: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 绿电铝50 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建设进度。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工期
信息技
术服务
费(元)
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整流装置设备采购
本项目采购10 套二极管整流装置(含控制柜及稳流柜,规格2×48kA/1360V);1 套总稳流系统;40 套60kA 直流隔离刀开关;1 套700kA 直流传感器、20 套60kA 直流传感器(均包括配套仪表、专用连接电缆、信号箱等);40 套60kA 逆流保护装置(含检测仪、逆流保护信号箱、专用连接电缆等)及离极保护等配套保护、电压采集箱、大屏幕及直流表计等。单柜包括但不限于72 只二极管、72 只快熔、72 只水套、1 台整流柜内散热电机、2 台大电流直流刀开关电机、4 只大电流直流刀开关行程开关、1 套大电流直流刀开关电机传动机构等备品备件,以及二极管元件、快速熔断器、保护电容、PLC、冷却水管、冷却水套、冷却水管箍、触摸屏、压敏电阻 、直流传感器等相关元器件,整流柜、直流隔离刀开关及配套设施的在线监测、2台巡检机器人(整流室和直流隔离刀开关室各一台)及整流柜及配套装置的辅助设备、并运输至项目所在地移交、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方组织150 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制造;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0 个日历天内送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经招标方批准交货期顺延),到货后按照甲方安装工期完成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工作。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整流装置设备采购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整流柜生产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个及以上400kA 及以上电解铝系列整流装置销售并投运1 年以上的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以上资料未提供,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1 月29 日16 时00 分至2026 年2 月4 日17 时00 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