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涞水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涞水发改投资〔202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26.78% ,财政资金占比73.22%,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1200.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9472.44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城区内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新建排水管网长45960m,其中DN200HDPE14845.5m、DN300HDPE管15450m、DN400HDPE管5855m、DN500HDPE2432m、DN600HDPE管344m、DN300水泥管1044m、DN400水泥管1708m、DN500水泥管434m、DN600水泥管2622.5m、DN800水泥573m、DN1000水泥管607m、DN800钢管45m、检查井2016座,泵站5座;改建排水管网长3568.5m,其中DN200HDPE管528m、DN300HDPE管1966.5m、DN400HDPE管746m、DN500HDPE136m、DN600HDPE管159m、DN800水泥管33m,检查井158座;并进行路面恢复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地点:涞水县城区。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无不良信誉记录,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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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