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污水处理(城南)三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地区: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CG-2025-12
2.项目名称:松滋市污水处理厂(城南)三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阶段限价为:0~15000吨/天处理量,污水处理费用为0.59元/吨;15000~20000吨/天处理量污水处理费用为0.50元/吨;≥20000吨/天处理量,污水处理费用为0.47元/吨;以阶段限价为基础,运营商按相应下浮率进行报价。
5.采购需求:全面负责三期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与管理。具体包括配置运维及管理人员,提供配套办公与生活设施,承担日常生产运行、管理、设备维修保养、水质监测等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若一年内“厂网一体化”方案正式实施,本次服务期自动终止,所产生的运营服务费据实结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策要求,持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招投标项目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本项目中标单位凭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可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
6.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接过类似的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业绩(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书面承诺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详见文件
3.方式: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获取本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本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复印件留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