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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LHSD标段第二批物资采购谈判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工程名称: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LHSD标段。
1.2工程概况
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全线位于甘肃省境内,行经兰州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甘肃南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沿途多为藏、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自古是汉、藏文化交流的交通要道,地理位置非常重要。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自兰新铁路西固城站西端设柳泉线路所引出,向南穿越草坪山、雾宿山至永靖县;一跨洮河通过刘家峡水库库区,至东乡县河滩镇转入大夏河宽谷区;溯河谷南行经临夏市至土门关,进入甘南藏族自治州大夏河峡谷区;沿河谷绕行至夏河县唐尕昂乡引入西宁至成都铁路唐尕昂站,与西宁至成都铁路共线至合作。线路全长183.7km,其中:利用兰新线兰州西至柳泉16.5km,利用西宁至成都铁路唐尕昂至合作19.8km,新建柳泉至唐尕昂正线长度147.4km。另修建兰州至中川机场铁路与本线联络线工程,正线长度8.1km。正线桥隧比78%。正线桥梁长34.5km/42座;正线隧道长80.4km/21座。
1.3谈判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商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报名。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