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超市承包经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超市承包经营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超市承包经营项目【二次】。
1.2采购人: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标的物现状: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超市共两处铺面,分别为:内科住院楼一楼面积约77平方米;外科住院楼一楼面积约33平方米。成交供应商根据经营需要自行进行装修改造,自行配备经营超市需要的一切设施设备。
1.5综合承包费:本项目综合承包费最低限价¥20000.00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向采购人缴纳下一年度的综合承包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经营范围及相关要求
2.1经营范围:供应商为医院职工(医护人员约800人,后勤人员及实习学生约200人,日均在岗600人)、住院患者(约1000人)及陪护人员提供便民服务,超市售卖的商品经医院审查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饮品:满足医院人群需求的预包装食品(如方便食品、营养粥、牛奶等)、瓶装水、常温饮料、低糖/健康食品等。
(2)日用百货:方便患者及家属使用的洗漱用品(如牙刷、毛巾等)、卫生纸、湿巾、拖鞋等生活用品。
(3)母婴用品:针对住院产妇及婴幼儿患者使用的婴幼儿奶粉、纸尿裤、奶瓶、婴儿衣物等。
(4)保健滋补:正规厂家生产的营养保健品(如蛋白粉、维生素等,需符合相关销售规定)。
(5)医疗辅助类-医用耗材:口罩、手套、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医用棉签/纱布等(须具备合法资质)。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一年一签,费用一年一付。每年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将自动解除合同。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则依照新的规定执行。
2.3服务地点: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环境卫生符合云南省文明单位建设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供应商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对参与竞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经查实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评审加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政策支持。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4)3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曲财采〔2024)3号〕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鼓励供应商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政策,实施精准消费扶贫,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对响应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的声明”。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竞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进行确认登记。
4.2进行确认登记时,需要供应商扫描发送的资料有:(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确认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4)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请供应商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的扫描件资料,对于资料不全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我公司会及时将确认函、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未收到确认函或收到确认函但未完成交费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其竞标申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两副)及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一份(须同时刻录①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文件格式为.doc;②响应文件正本全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