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6年度@阎师附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受间中师范附属实验小学校委托,拟对阅师附小2026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日编号:SC7S2026-0117
2.采购项目名称:阎师附小2026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人:阎中师范附属实验小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采购预估金额89万元(含:包1预估金额31万元,包2预估金额6万元,包3预估金额40万元,包4预估金额1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包1:蔬菜禽蛋类包2:干杂类包3: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包4:米、面、油类】(详见本碳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②外省则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信息③供应商无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以磋商文件可获取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北京时间)购买。
获取途径: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报名。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阆中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