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DNS系统扩容改造工程软件采购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为确保DNS解析业务的高效、稳定运行,本期项目需要完成DNS系统能力扩容、每日域名数据上报功能升级、DNS系统安全封堵能力升级、DNS网管接口功能升级等建设目标。根据工建中心提交的“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DNS系统扩容改造工程软件采购需求”的批复,拟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2招标内容
本期工程属于软件采购项目,拟采购现DNS系统扩容的220万QPS缓存能力授权,满足DNS业务发展需要;对每日域名数据上报功能升级,满足电信集团考核要求;对DNS系统安全封堵并发能力升级至300万条,满足工信部和电信集团考核要求;对DNS网管接口功能升级,实现省DNS网管对全网解析服务设备信息的采集,包括“查询设备信息”、“设备信息上报”和“设备服务状态上报”,并按电信集团要求上传至集团网管等建设目标。项目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其中价款2875500.00元,税款为373815.00元。资金来源为资本性支出。
(2)项目周期:本项目为两次验收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验(其中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所有软件设备到货)。
(3)交货地点:海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6)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个。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DNS系统扩容改造工程软件采购项目
本期工程属于软件采购项目,拟采购现DNS系统扩容的220万QPS缓存能力授权,满足DNS业务发展需要;对每日域名数据上报功能升级,满足电信集团考核要求;对DNS系统安全封堵并发能力升级至300万条,满足工信部和电信集团考核要求;对DNS网管接口功能升级,实现省DNS网管对全网解析服务设备信息的采集,包括“查询设备信息”、“设备信息上报”和“设备服务状态上报”,并按电信集团要求上传至集团网管等建设目标。项目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223
海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为两次验收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验(其中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所有软件设备到货)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2875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1.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1.3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2投标软件产品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如: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等国家权威机构等)颁发的软件安全检测报告,或承诺投标软件产品在验收上线前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如: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等国家权威机构等)颁发的软件安全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软件安全检测报告或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