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北京新能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阿雍6个风电项目(包含3座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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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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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北京新能源公司纳雍县张家湾阿雍6个风电项目(包含3座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 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 招标范围表。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DNEB-

D05-07:吉电股份北京新能源

公司纳雍县张

家湾阿雍6 个

风电项目(包含3 座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技术服务

1、负责6 个项目全过程工作及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6 个项目后续因项目机位点、道路等用地红线调整以及建设内容、建设地址等发生变化,对乙方前期已取得的报告、环评批复、水保批复,需要修编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出具报告、完成专家评审,重新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水保批复文件。

2、完成6 个风电场项目(包含3 个升压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通过政府环保相关主管部

门审核及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分别取得6个项目不低于黔能源新〔2024]78 号项目建设指标容量的环评批复文件。

3、完成6 个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报批资料的编制,通过政府水保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及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分别取得6 个项目不低于黔能源新〔2024]78 号项目建设指标容量的水保批复文件。

4、根据6 个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箱变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外场内进场道路、弃渣场等整个项目)选址及实际建设情况,开展敏感性因素排查,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5、保证取得的环评批复文件有效合法,且保证项目后续不因环评批复文件而受到任何不利影响,保证后续相关合规性手续顺利办理。

6、保证取得的水保批复文件有效合法,且保证项目后续不因水保批复文件而受到任何不利影响,保证后续相关合规性手续顺利办理。

7、禁止供应商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技术服务要求、技术参数指标等合同文本内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不按原承诺条件签订合同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甲方有权将此不良行为上报公司,决定是否在公司系统范围内进一步处理。

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

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以接到每个项目书面通知日期为工期计算起始日,50 个自然日内取得对应项目的环评、水保批复文件。2、后续因用地红线等原因调整,需要变更或重新取得批复,则按照项目实际需求以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变更或重新取得批复文件。需要说明的是:变更亦或重新取得批复文件,则根据项目实际变动情况以及贵州省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D05-07:吉电股份北京新能源公司

纳雍县张家湾阿

雍6 个风电项目

(包含3 座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技

术服务

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2)投标人需具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能力,且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3 星级及以上)并纳入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编制单位;

(3)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能源类(风电或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至少各2 个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批复文件);

(5)投标人应同时具有3 名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 名及以上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1 月27 日23 时59 分至2026 年2 月3 日08 时00 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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