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大源、里塘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歙县大源、里塘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1.776386万元
最高限价:321.776386万元
采购需求:歙县大源、里塘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大源水库位于新安江支流南源河上、里塘冲水库位于新安江支流漳溪上,是两座以灌溉为主兼水面养殖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组成,工程等别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大坝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内容包括:大坝与溢洪道除险加固、放水涵重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水库管理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不含防汛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一个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水库放水涵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水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非开挖水平定向钻水库放水涵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点3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