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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家村五组便民广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XZCZB2026-CS-033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翟家村五组便民广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蓝田县玉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翟家村五组便民广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翟家村五组便民广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翟家村五组便民广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7)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0)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