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选聘临高县三十二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海南临高县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选聘临高县三十二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临高县三十二队桥危桥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三十二队桥位于临高县国营红华农场三十二队附近,现状桥梁上部结构为1×25m石拱桥,上跨大塘河,桥梁全长36.m。下部结构桥台为圬工台。桥面为水泥混凝土铺装,桥面宽度4.5,该桥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历年洪水期间无漫水情况。目前,桥梁已出现拱顶侧面开裂、拱圈渗水、拱圈砂浆脱落、护栏等级不足等严重病害,沿线村落居民的出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方便村民出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拟对上述桥梁进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四、工作范围:承担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评价报告编制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参选单位自行报价(最终合同价以预算审核价为准),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服务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六、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当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3)竞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执业资格。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

(5)参加政府相关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须提供报价函(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金额按国家标准下浮只需报下浮率)、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相应资质证书;

(3)项目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报价文本及报价函(密封);

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采用评标方法: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价为所有报价的平均值)。

九、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4日(共3个工作日)。

地点: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东英路40号)。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8284360

十、结果公示

结果在临高县政府网站公示,可登陆查询。

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后发现的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视情节取消其今后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