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银海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陶瓷粉产能提升项目 现有特种陶瓷粉三期配套项目南侧空地 山西银海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青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银海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陶瓷粉产能提升项目位于现有特种陶瓷粉三期配套项目南侧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生产车间,购置4座回转炉、4台冷却器,并配套建设相应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产品库房依托现有工程已建产品库,公用工程依托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已建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新增5000吨特种陶瓷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60万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易产尘物料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并安装门禁系统。
运营期8#、9#回转炉给料机加料口及对应冷却器的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设施,废气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10#、11#回转炉给料机加料口及对应冷却器的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设施,废气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同时满足不大于10mg/m³的环境管控要求。8#-11#回转炉炉尾产生的废气分别配套“脉冲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要满足《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的相关管控要求。颗粒物不大于30mg/m³,二氧化硫不大于200mg/m³,氮氧化物不大于300mg/m³。
无组织管控:设置出入口具备可开闭功能的全封闭物料库及生产车间;厂房内地面硬化,并采用雾炮洒水等方式降尘处理;所有物料采用封闭或密闭输送;料场出入口等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道路采取硬化及绿化措施,路面及时清扫洒水。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新增冷却器冷却循环水及生产车间地面擦洗废水经管道排入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的复用水系统,处理后回用厂区内道路及车间地面清洗。运营期新增职工生活污水和施工期生活废水均排入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污水管道,经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和顺县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和顺县现状污水处理厂。
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弃土用于厂区内土地平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其生产原料补充使用;原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棉纱、废矿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及依托银圣公司复用水系统增加的污泥作为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其生产原料补充使用。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排放量为2.304吨/年、氮氧化物4.536吨/年、二氧化硫0.0864吨/年。